1.本校读者凭本人读者证进入阅览室或书库。未带我校读者证的读者须出示有效证件,经工作人员同意方可进入。
2.入馆后请保持安静,不得谈笑喧哗、吸烟和吐痰,并将手机调至振动档,不得在室内打手机。
3.谢绝穿拖鞋、背心、运动裤以及衣冠不整者入馆。
4.爱护馆内各类公共设施及设备,严禁刻画和破坏公共财物;爱护馆藏书刊、资料,严禁对其进行圈画、涂抹、剪裁、撕割、偷窃等行为,违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5.请不要携带有磁性的书刊进入馆内,贵重物品自行保管。
6.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或书库,对违反规定者,按相关规定,给予严肃处理。